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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严明2026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发布者:      编辑:向文容     消息来源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6-04-03    阅读: 次  审核人:张宇旭 罗建军

2026年清明节将至,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引领廉洁、文明、节俭、绿色的祭扫新风尚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,着力涵养崇廉尚俭、文明安全的良好风气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恪守政治担当,夯实主体责任

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“一把手”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做到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坚决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、文明、节俭、绿色的祭祀要求落到实处。
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倡导文明祭扫

清明节期间,全校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强化自我约束,带头移风易俗,主动成为文明节俭低碳祭扫的引领者、示范者,坚决做到“六个严禁”,防止节日期间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

1.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师生家长、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踏青游览、吃喝娱乐活动,防止“舌尖上的腐败”。

2.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参与祭祀、踏青、游玩、探亲等活动,防止“车轮上的歪风”。

3.严禁以祭奠或祭扫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防止“风俗上的走样”。

4.严禁工作期间饮酒、值班值守饮酒以及酒驾醉驾,防止“酒桌上的违纪”。

5.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,参加赌博活动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,防止“思想上的滑坡”。

6.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
三、强化监督问责,持续正风肃纪

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。

举报电话:0714-12388,0714-6351904

举报邮箱:hblgjwb@hbpu.edu.cn

来信举报地址: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湖北理工学院X4-402纪委综合室

驻湖北理工学院纪检监察组、湖北理工学院纪委

2026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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